我们是五个导演的公司,成也成在我,最后也败在我,公司就要解散了,卖给一家大公司。大公司需要把我们的债务买过去,那个公司的唯一条件是,我必须拍《金枝玉叶》的续集,我只能拍了。这也并非杨紫第一次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在此前2020年,发生了一起杨紫名誉权侵害案。被告张某在社交平台上多次发表有损杨紫名誉的言论并伪造证据,被罚款10万元。在2021年,发生了杨紫与李海禹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,被告在其运营的社交账号中侮辱、诽谤杨紫,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。在2023年4月11日,杨紫诉医美公司侵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。正是因为这些风波,绝大多数网友坚决支持杨紫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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