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时读完就非常喜欢,于是给在纽约的他打了电话,让他来这住两个礼拜,我会给他安排一些会议(探讨这个剧本)。然后他就来了两周,我们敲定了做一集电视剧试播集,或是做一部电影。剩下的就无需多说了,他留在了行业里,我们继续一起工作。这对我来说是好事,但我必须得说这对他来讲同样好。这对我们来说是双方受益的一段友谊。儿子写诗被他发现,“打个响指吧,他说,我们打个共鸣的响指”,他马上会摆开“爹”的架势:“诗这玩意儿,讲究个合辙押韵,第一句,打个响指吧,第二句就应该是,吹起小喇叭,嗒嘀嗒嘀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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